宿迁学院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宿院科〔2024〕4号
为建立健全宿迁学院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不断推动科技向善、造福人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3〕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科技伦理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43号)、《江苏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聚焦重点,协同联动,建立以宿迁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二级学院按职能分工负责,创新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等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中依法依规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推动宿迁学院科技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增进人类福祉。科技活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类社会和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尊重生命权利。科技活动应最大限度避免对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精神和心理健康造成伤害或潜在威胁,尊重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保障科技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用实验动物应符合“减少、替代、优化”等要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技活动应尊重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公平、公正、包容地对待不同社会群体,防止歧视和偏见。
(四)合理控制风险。科技活动应客观评估和审慎对待不确定性和技术应用的风险,力求规避、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止科技成果误用、滥用,避免危及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保持公开透明。科技活动应鼓励利益有关方和社会公众合理参与,建立涉及重大、敏感伦理问题的科技活动披露机制。公布科技活动有关信息时应提高透明度,做到客观真实。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校院两级管理体系
1.成立宿迁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全校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以及全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研究解决重大科技伦理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跟踪督促委员会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党校办、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
2.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压实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二级学院是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调查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调查处理有关规定;项目平台申报伦理先行,二级学院要组织先期审核;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课程伦理思政,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二级学院构建科技伦理案例库。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二级学院
3.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科技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技伦理审查批准范围及规范标准组织开展研究,对团队成员和项目(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科技伦理管理,发布、传播和应用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科技人员要主动学习科技伦理知识,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坚守科技伦理底线。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二)实施科技伦理监管处罚
1.实施全面监管。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对照国家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相关活动的动态跟踪、风险评估和科技伦理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科技活动全流程科技伦理监管机制和审查质量控制、监督评价、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国际合作研究活动的科技伦理监管。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严格执行流程。二级学院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内部涉嫌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对单位及其负责人涉嫌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的,由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开展科技活动的二级学院及科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技活动及科研内容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研究内容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经评估涉及科技伦理风险等科技活动,须按规定上报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批准。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3.明晰处罚规定。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责任人给予责令改正、停止有关科技活动、追回补助资金、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取消有关从业资格、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等处理。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责任人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属于党员的依规依纪给予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财务处、二级学院
(三)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培训
1.加强科技伦理人才队伍建设。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联合人事处和教务处完善科技伦理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伦理教学人才和审查人才队伍,开展常态化科技伦理培训教育工作,将科技伦理相关知识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引导教师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增强科技伦理意识和道德修养,防范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每年定期组织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活动。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2.构建科技伦理课程体系。学校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本科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科技伦理教育公选课程和专业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伦理意识,注重科技伦理思维养成,遵守科技伦理规范。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四)开展科技伦理宣传推广
1.举行科技伦理宣传活动。利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科技工作者日等重大科技活动,加强科技伦理普法宣传,加大科技伦理集中宣传力度,营造科技伦理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二级学院
2.举办科技伦理学术活动。将科技伦理纳入年度学术活动工作计划,有组织开展科技伦理研讨交流活动。
牵头部门:科技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科技伦理治理要求,按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建立配套机制,加强协作,加强对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有效防范科技伦理风险,确保科技伦理治理环境健康有序。
(二)强化沟通协调。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和二级学院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与反馈,积极跟踪新兴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对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加强研判、提出对策。.
(三)做好保障工作。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为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和必要的支撑条件,确保科技伦理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支持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搭建科技伦理宣传交流平台,开展科技伦理知识普及。